在更换润滑油供应商时避免不兼容问题
在许多公司中,以三到七年的周期审查和重新投标 MRO 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润滑油也不例外,特别是在当今的经济中,润滑油的价格,就像其他所有以原油为基础的商品一样,正在上涨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虽然这种做法本质上并不“坏”,但在更换润滑剂供应商时可能会出现某些陷阱。除了供应商变更的业务方面(例如价格、分销网络、服务和支持)之外,公司在与新供应商合作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是润滑油不兼容问题。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不同供应商的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性能差异。但从一般意义上讲,可以公平地说,对于常用的润滑剂——应用或环境不是特别苛刻——每个供应商都将拥有等效的产品,该产品在第一程度上将为任何给定的应用提供足够的性能特性。
但买家要注意:同等或可比并不等同于兼容。
比较两种润滑油时,可比只是指基于物理和化学性能(粘度、粘度指数、倾点、抗乳化性、抗氧化性、耐磨性等),两种产品的性能应相似且适当,假设润滑油为为给定的应用程序选择了正确的性能属性。另一方面,兼容性定义了产品在以特定比例混合时如何物理相互作用(例如它们混合均匀还是分离?)或化学相互作用(基础油或第一种润滑剂的添加剂包是否与那些发生化学反应第二种润滑剂?)。
任何更换润滑剂供应商的人都应该真正关注不兼容问题。原因很简单。鉴于在新润滑油合同的第一天,每个油槽、润滑轴承、液压系统或循环系统都不太可能被排空、冲洗和重新加注,或者用新产品包装,几乎不可避免的是,交叉- 会发生污染。问题不是是否会发生混合,而是如果有的话,不同润滑剂的交叉污染和潜在的不相容性会对设备造成什么影响?
润滑剂不兼容对于任何润滑剂供应商来说都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一些供应商或最终用户经常采取随意的方法。当提出兼容性问题时,听到诸如“应该没问题”和“我没有预见到任何问题”等含糊不清的评论并不少见。当然,如果因润滑油不兼容相关故障而导致数百万美元的维修或停产,这些评论在任何诉讼或争议解决中都没有任何意义。
在确保兼容性方面,责任应该真正落在最终用户身上。这并不是说最终用户需要成为润滑工程师、配方专家或化学家。相反,作为精心设计的供应商过渡的恩人,最终用户应该要求他们的新供应商证明兼容性,而不是像“应该没问题”这样的陈词滥调,而是冷酷的硬数据。
大多数供应商已经在他们自己的润滑剂和他们竞争对手的润滑剂之间进行了交叉兼容性研究。如果不存在此类数据,则强烈建议供应商或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开展一系列兼容性研究和测试。过程相对简单。
对于油,通常的做法是通过以 10:90、50:50 和 90:10 的比例混合两种产品以及每种新油的样品来创建测试样品。对于每个样品,将已知受不相容性影响的关键性能测试数据(包括抗氧化性、空气释放性、抗乳化性、过滤性和储存稳定性)与每个混合样品与新油样品进行比较。对于被认为兼容的混合物,性能特性必须落在两个新油样所涵盖的范围内。否则,可能需要进一步测试以确定可能发生的不兼容程度。
重要的是要明白,即使两种油通过了这些兼容性测试,也不能保证这两种油在使用中兼容。实验室测试未考虑的其他因素——例如不同的混合比、升高(或降低)温度或某些过程化学污染物——都会影响使用中的兼容性。但是,有一点很清楚:如果两种油通过实验室兼容性测试,那么在使用中兼容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基于假设或传闻混合两种油的决定。
对于润滑脂,过程类似,但增加了一个复杂性:增稠剂类型。事实上,增稠剂不相容是油脂不相容的主要原因。因此,通常以 25:75、50:50 和 75:25 的混合比进行的润滑脂相容性测试更侧重于增稠剂性能的变化 - 例如工作渗透率(润滑脂在使用中的稠度的测量) ) 和渗出率(油从增稠剂中吸出的速度) - 除了每种润滑脂的化学和抗磨损特性。
就像油一样,实验室中的兼容性不能为使用中的兼容性提供铸铁保证。但同样,如果他们首先通过了实验室测试,则更有可能。
对于许多公司而言,更换润滑油供应商已成为现实。所以,不要冒险。如果您面临将新润滑剂引入工厂的前景,请确保在为时已晚之前通过兼容性测试进行尽职调查来保护您的宝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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