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砂轮护罩你应该知道的事
报告显示,砂轮行业的客户每天大约会损坏一个砂轮。大多数这些破损是由人为错误造成的,不会导致人身伤害,并且通常不会被报告。砂轮护罩是防止这些砂轮事故成为人身伤害的关键部件之一。
砂轮护罩使用不当造成的危险情况
不正确: 带 27 和 28 型凸起轮毂或凹陷中心砂轮护罩的便携式角磨机上使用的 6 型和 11 型杯形砂轮。
解释: 虽然经过适当调整的 27 型和 28 型防护罩可与 27 型或 28 型车轮一起使用,但它对 6 型或 11 型杯形车轮提供的保护很少或根本没有。杯形轮“悬挂”在 27 型或 28 型车轮的防护罩下方,如果车轮破损,它提供的保护很少或根本没有。
不正确: 直切割轮,例如 41 型(以前称为 1 型),用于带有 27 型和 28 型凸起轮毂或凹陷中心砂轮护罩的便携式角磨机。
解释: 27 型和 28 型护罩在底部开口,允许使用凸起的轮毂/凹陷的中心轮进行侧磨。使用 27 型或 28 型砂轮进行侧面磨削时,工件充当防护装置的一部分,在砂轮破损时保护操作员。切割轮不是为侧面使用而设计的,只能在其外围使用。用于切割车轮的防护装置必须覆盖车轮所有侧面的完整 180° 区域。使用带有 27 型和 28 型防护装置的切割轮时,切割轮的一侧没有防护装置,可在切割轮破损时保护操作员。不要在没有适当防护装置的情况下在角磨机上使用切割轮。
不正确: 使用 24" 及更大铸造轮的落地式磨床,配备未加装的旧式防护装置是危险的。这些防护装置没有配备自动关闭装置,当车轮断裂时,可能会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
解释: 自 1993 年以来,ANSI 要求所有使用 24" 及更大尺寸铸造轮的落地式磨床必须配备自关闭或自动关闭防护装置。自动关闭或自动关闭防护装置可以挽救生命!
总结: 为一种类型的机器设计并在另一种类型的机器上使用的砂轮护罩或该砂轮类型的错误护罩是危险的。
砂轮护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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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效的防护装置是已从机器中取出并存放在仓库中的防护装置。拆除正在运行的机器上的车轮防护罩不仅极其危险,而且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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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损坏的车轮防护罩对操作员和旁观者的安全极为危险。必须更换破裂、变形、弯曲或严重磨损的防护罩。一旦防护装置损坏,它可能在未来的车轮破损中失效。如果发生车轮破损,则必须检查护罩,如果有任何损坏迹象,则必须更换护罩。
- 缺少车轮护罩紧固件的机器也非常危险。有时在日常机器维护期间,防护紧固件损坏,并且在重新组装机器时没有更换。在车轮破损期间,缺少的紧固件可能会使防护装置移动、与机器分离或打开。这种安装不当的防护装置可能会给操作员带来新的危险,使他/她容易被防护装置伤害或在车轮断裂时不包含车轮碎片。
- 由纸、锡、布、木头或其他非设计用于容纳车轮碎片的材料制成的防护装置在被车轮碎片撞击时可能会失效。始终使用推荐用于机器及其操作的防护装置。切勿为合适的防护装置绘制或伪装错误的材料。
- 已更改或削减的警卫是危险的。此类活动的一个示例是将 27 型和 28 型防护装置的尺寸从其原始状态(设计用于覆盖车轮和机器与操作员之间的旋转平面至少 180°)缩小到仅90°覆盖车轮。对操作员的潜在危险几乎与没有防护措施一样严重。
未正确调整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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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便携式角磨机上设置过高的砂轮护罩会使砂轮悬挂在护罩下方。如果车轮破损,这种不当设置可能会导致防护装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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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机器的轮罩位置不正确。便携式机器上使用的防护装置必须放置在操作员和砂轮之间。此外,旁观者不得位于轮罩的开放区域前面。
- 未能在工作台、底座或小型落地式研磨机上保持可调节护舌板(AKA 火花放电器)的正确设置。 OSHA 要求砂轮和护舌板之间的最大间隙为 ¼"。如果发生砂轮破损,保持适当的距离将有助于控制砂轮碎片并降低受伤的可能性。
以前在诺顿的资源页面上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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