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地代际转移财富:节税指南
这是 PNC 的客座文章
目前适用于联邦赠与税和遗产税以及隔代转让税的免税金额,有时单独或统称为转让税,1 这可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通过节税的方式将大量财富传给子孙和更远的几代人。希望利用这一节税机会的个人和家庭可能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因为目前扩大的排除金额将于 2025 年底到期。此外,如果国会在此之前颁布立法减少排除金额,则排除金额可能会更早发生变化。
如下所述,我们建议将家庭内部赠与作为财富规划策略一部分的个人和家庭:
- 在排除金额发生变化之前,立即考虑进行有意义的财富转移;
- 在进行进一步赠送之前确认其他计划目标已得到满足;和
- 在适当的情况下,将灵活性纳入财富转移计划中,以应对立法可能发生的变化或个人和财务状况的变化。
我们建议您与您的法律和税务顾问讨论这些建议。
当前的机会
2017 年减税和就业法案 (TCJA)2 创造了一个以税收效率高的方式将财富转移给下一代及后代的重要机会,实际上使赠与税和遗产税免税额以及隔代转让税免税额比 2017 年生效的限额增加了一倍。免税额与通货膨胀挂钩,2023 年为每人 1,292 万美元(已婚夫妇为 2,584 万美元),并且到 2025 年将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进一步调整。对于愿意并有能力提供大额赠与的个人和家庭来说,这意味着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可以以大幅降低的转让税成本将资产转移给年轻一代。
这种增加的赠予能力并不是永久性的。假设没有变化,当前的排除金额(根据通货膨胀进一步调整)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排除金额将减少至 500 万美元,与通货膨胀挂钩。尽管 2026 年的排除金额预计约为 640 万美元,但通货膨胀加剧可能会使这一估计变得过时。如果目前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在未来三年持续下去,那么 2026 年的排除金额可能约为每人 800 万美元。3
送礼还是不送礼?
对于希望将资产传递给孩子、孙子和(可能)更远的后裔作为整体财富转移计划一部分的个人和家庭来说,现在而不是以后赠送可以为家庭带来重大利益。然而,终生赠送礼物是一种平衡行为,今天赠送礼物的好处应该超过潜在的缺点。决定是否向子孙后代提供大量礼物是一个复杂的决定,取决于许多因素。
对于许多人来说,深思熟虑的计划可以抓住终生送礼的许多优点,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缺点的影响,例如上图中突出显示的送礼的一些优点和缺点。与您的税务、法律和财务顾问讨论可以帮助您决定什么适合您和您的家人。
鉴于即将到来的考虑
排除减少假设现在赠送礼物的好处超过了潜在的缺点,并且个人或家庭有能力赠送重大礼物,那么纳税人在确定在此机会之窗关闭之前赠送多少(以及如何)礼物时应牢记以下几点。
要么做大,要么别费心
决定利用扩大的排除金额后,请确定礼物的价值是否足以充分利用这一独特的机会。由于先前使用的排除金额会减少纳税人可用于抵消未来赠与的排除金额,因此低于预期减少的排除金额的赠与不会最大化当前的赠与机会(表 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来免税额减少,现在赠送礼物不会增加捐赠者未来的应税遗产。这是因为美国国税局在 2019 年颁布了法规(称为“反追回”法规),消除了仅因排除金额减少而导致应税遗产增加的风险。6
牢记所有规划目标
虽然现在赠送礼物可以为纳税人的家庭节省转让税,但请注意,这些好处不要以牺牲现在和未来实现其他财务目标为代价。例如,现在向家庭成员赠送大笔礼物可能会损害捐赠者维持理想生活方式或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能力。同样,在赠送大笔礼物之前,请确认受赠者的儿童和后代已准备好处理金融资产。利用信托赠送有意义的礼物可以帮助防止接受者收到太多、太快的礼物。信托还可以设计为提供直接赠与可能无法提供的资产保护。此外,信托可以作为一种教学工具,帮助当前和未来的受益人做好成功管理财富的准备。
保持灵活性
由于规则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送礼方面保持灵活性非常重要。希望尽可能保留未来送礼能力的已婚夫妇可能需要考虑选择不分割礼物7 并仅利用配偶之一的赠与能力。虽然这将阻止捐赠者在没有实际缴纳赠与税的情况下提供超出捐赠者剩余排除金额(如果有)的额外礼物,但由于非捐赠者配偶的排除金额被保留以供将来使用,因此这对夫妇的总赠与能力将会增加(表2)。
另一种可以提供灵活性的选择是使用可以使捐赠者的配偶受益的信托(而不是仅使捐赠者的直系后代受益的信托),有时称为配偶终身访问信托。8 如果有需要,这种捐赠策略可以为配偶(并通过配偶、捐赠者和家庭)提供一些获得赠与资金的机会。不幸的是,这一策略和上面讨论的策略仅适用于已婚夫妇。很少有策略可以为未婚人士在赠送大额礼物时提供显着的灵活性。9
送什么礼物
除了决定赠与多少和何时赠与之外,确定赠与的最佳资产还可以增加家庭的税收优惠。转移以下内容
在送礼方面,不同类型的资产可能会提供一些进一步的优势。
资产预计近期会升值
一生中送礼的好处之一是能够消除未来的感激之情
纳税人死亡时的应税遗产。赠送预计近期会升值的资产可能比预计会升值的资产更具优势。
慢慢欣赏吧。
受估值折扣影响的资产
赠送因缺乏适销性或缺乏控制权而受到估值折扣的资产,有助于扩大可转让的总价值,而无需额外缴纳转让税。例如,如果一项原本估值为 1000 万美元的资产受到 20% 的估值折扣,则出于赠与税目的,该资产的估值将为 800 万美元。换句话说,转让资产享受 20% 的估价折扣,纳税人可以以 1000 万美元的赠与税转让价值 1250 万美元的资产。10
家族企业利益
赠与税的幽灵可能会严重阻碍将企业转移给下一代。同样,将业务出售给下一代可能需要指定未来的业务现金流来支付销售价格,这可能会妨碍保留和发展业务的能力。如果希望进行家族过渡并且企业要继续下去,那么考虑赠与家族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权益可能是有意义的。此次转让也可能有资格获得估价折扣。这有助于充分利用转移给下一代的资产价值,同时保留企业内部的资本。
在机会之窗关闭之前采取行动
送礼需要仔细考虑,并不是一件可以轻易接受的事情,但终生送礼的好处可能是巨大的。如果终身赠与适合您的财富转移计划,请考虑在当前扩大的赠与税和遗产税以及隔代转让税免税额到期或减少之前利用它们。请联系您的财务、法律和税务顾问,了解哪些礼物策略最能帮助您实现财务目标。
尾注
1 有关赠与税和遗产税以及隔代转让税的讨论,请参阅副标题 A,第六部分:增加遗产税和赠与税豁免,税收联合委员会,公法一般解释 115-97,2018 年 12 月 20 日,https://www.jct.gov/publications。
html?func=startdown&id=5152(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 酒吧。 L.115-97。
3 TCJA 的这些条款到期后,赠与税和遗产税以及隔代转让税免税额将恢复为每人 500 万美元,从 2010 年开始按通货膨胀指数计算。《国内税收法》(IRC) § 2010(c)(3)(B)(ii)。本文使用的 2026 年排除金额是基于未来通胀假设的估计值。
4 只有在赠与之后发生的转让资产价值的增长才可以逃避转让税,因为根据 IRC §2001(b)(1)(B),赠与之日的价值将被加回到死者未来的应税遗产中。
5 26 USC § 1014。另请参阅“收到财产的所得税基础”,副标题 A,第 VI 部分:增加遗产税和赠与税豁免,税务联合委员会,“公法 115-97 的一般解释”,2018 年 12 月 20 日,https://www.jct.gov/publications。 html?func=startdown&id=5152(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6 珍宝。注册。 §20.2010-1(c),根据 IRC § 2001(g)(2) 授予的权限颁布。 2022 年 4 月 27 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包含该规则例外情况的拟议法规。该规则不适用于捐赠者总遗产中包含的某些转移、通过可执行承诺进行的转移以及税基中重复的其他金额。另外,如果没有在死亡后 18 个月内转让、放弃或消除权力或利益,本应包含在捐赠者总遗产中的物品也属于例外情况。道具Treas。注册。 § 20.2010-1(c)(3), 87 FR 24918(2022 年 4 月 27 日)。
7 参见 IRC § 2513。
8 从最基本的描述来看,SLAT 策略是一方配偶(捐赠配偶)为了另一方配偶(受益配偶)以及其他人的利益而向不可撤销信托提供的礼物。受益配偶可以从 SLAT 中获得分配,但 SLAT 的设计目的是不包括在受益配偶的总遗产中,并且在受益配偶去世时无需缴纳遗产税。捐赠者配偶还可以将隔代转让税的豁免金额分配给SLAT,从而使赠与资产的价值及其随后的任何升值都可以免除未来多代人的遗产税。当然,每个家庭和每个家庭的计划都是不同的。信托可能很复杂,在未征求建议的情况下不应建立信托。建立任何类型的信托都涉及法律、税务和财务方面的考虑。您应该咨询您的法律、税务和其他顾问,以确定创建 SLAT 是否适合您的家庭以及创建 SLAT 将如何影响您的目标和计划。
9 未婚纳税人在转移资产的同时保留一些间接使用资产的能力可能会更加困难。这些纳税人可以考虑在特拉华州或俄亥俄州等允许设立的州设立自行结算的资产保护信托。例如,12 Del. C. §§ 3570 等;俄亥俄州修订法典 §§ 5816.01 等。此类信托允许信托的创建者成为信托的全权受益人,同时信托资产不会受到受益人债权人的债权的约束,也不会使信托的价值计入创建者的总遗产中,并在创建者去世时缴纳遗产税。这些信托并非没有争议,创建和维护它们时应小心谨慎。此外,其他州可能不尊重信托所谓的债权人保护方面。一般参见 In re Huber, 493 B.R. 798(Bankr. W.D. Wash. 2013),进一步诉讼,Waldron v. Huber(In re Huber),2013 Bankr。 LEXIS 4981(Bankr. W.D. Wash. 2013),aff'd,2014 美国区LEXIS 94574(华盛顿特区,2014 年)。
10 评估折扣金额(如有)应由有资质的评估师进行评估确定。参见特里斯。注册。 § 301.6501(c)-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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